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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高桥转口贸易 发货人&生产销售单位填报
2026-02-26
深耕报关行业多年,每天和外高桥保税区转口贸易打交道,今天聊出境备案清单上,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到底该怎么填?

只要是在这边做「区内物流货物」或者「保税仓储转口」这类转口贸易,出境备案清单上的 生产销售单位,只能填「区内仓储企业」!

敲黑板:千万别填区外的原始生产商,也别填区外的贸易商,填了必驳回!改单又费时间又费精力!

再来说「境内发货人」,填报很灵活,一共3种情况,记牢就不会错
1.与生产销售单位一致:直接填报区内仓储企业(最简单的情况,和生产销售单位填同一个即可)
2.与生产销售单位不同:填报注册在保税区内、实际拥有货权的企业
3.与生产销售单位不同:填报注册在国内任意地区、实际拥有货权的企业(重点!任意地区都可以,不用局限在保税区内)

总结一下:
这份出境备案清单,既可以是「单抬头」(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是同一家,也就是区内仓储企业),也可以是「双抬头」(两者不是同一家)。
但重中之重是 境内发货人没有地域限制!国内任意地区的企业,只要是实际货权所属,都能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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